典型案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地区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单独承保交强险,保监局对人保财险总公司及涉案分公司罚款70万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1 浏览:538

  2016年6月,中国保监会在“亮剑行动”专项检查中发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部分分支机构通过官方网站销售车险时,不向消费者提供单独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销售页面,在销售页面中通过弹出窗提示单独投保交强险需通过其他渠道办理。这导致消费者在官方网站上无法为车辆单独投保交强险,但是在官方网站上为车辆投保商业车险后,就可以一并投保交强险。经查,自2009年起,人保财险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宁夏、宁波、杭州等10家分公司陆续向总公司报送的网销车险承保政策中,均明确提出辖内不单独承保交强险,而总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默许上述做法,致使人保财险上述10家分公司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情形。

  针对上述情形,中国保监会对人保财险合计罚款70万元,其中对总公司罚款20万元,对涉事的10家分公司分别罚款5万元。

  案例来源:2017年3月29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通报》保监消保〔201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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